以下內容我們以西洋慣用的數學術語來表示,以免被俱有西方優越感的眾“叫獸”們評為不科學。
我們將《傷寒雜病論》的六經:
以1、3、5的單數來分別表示太陽1、陽明3、少陽5。
以2、4、6的雙數來分別表示太陰2、少陰4、厥陰6。
以L來表示升浮,以R來表示降沉。
以X來代表不足,以Y來代表有餘。
現在我們以太陽經為例,L(1)或R(1)分別代表太陽經的升與降(手升足降)認定其正常排例的公式為:X<L(1)<Y及X<R(1)<Y
我們再以手太陽經為例,這顯示,當L(1)<X或者L(1)>Y之時,手太陽經的升力會產生太過與不足的偏差行為而使人體發生病態。
一.在L(1)<X時,人體表現出手太陽經的升力處於不足的狀態。
1. 此時醫者所採用的“治則”可以使 L(1)>X時就能將其升力不足的狀態糾偏回正,而將疾病治癒。
2. 如果醫者所擬的“治則”只能讓L(1)= X,那麼這個方法只能讓疾病的偏差行為暫時獲得緩解而已。
3. 如果治則擬錯了,造成L(1)<X的狀態更加嚴重的話,使得升力蕩然無存的話,那麼這個方法就叫『陽絕補陰,陰絕補陽,如此死者,醫殺之爾。』的境地。
二.在L(1)>Y時,人體表現出手太陽經的升力處於太過的狀態。
1.此時醫者所採用的“治則”可以使 L(1)<Y時就能將其升力太過的
狀態糾偏調正,而使疾病痊癒。
2.如果醫者所擬的“治則”只能讓L(1)=Y,那麼這個方法只能讓疾
病的偏差行為暫時獲得緩解而已。
4. 如果治則擬錯了,造成L(1)>Y的狀態更加偏差的話,使得升力極度高亢的話那麼這個方法亦叫『陽絕補陰,陰絕補陽,如此死者,醫殺之爾。』的境地。
餘經仿此。
透過以上的說明,如果讀者夠聰明的話,這時假如你能再結合我之前所論的話,那脈、證、藥、方將連珠成一氣。只要脈一上手證之機轉隨即了然於心,藥、方亦隨之連珠而出,豈不快哉!
這就是南陽醫宗.仲景先師所強調的脈、證併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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