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1·寫醫案只為證明『脈』『證』合參的效力,故將患者姓名及醫院名稱皆遮去,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紛爭。
2·讀者請勿因看了醫案,而誤以為治癌症或任何的重症是輕而易舉之事。這通常需要醫丶病之間互信互助並互相配合,才有可能達到效果;即便醫丶病之間都已充分合作亦可能因病情已超乎人力可挽回的程度,而無法產生預期的效果。
3·每個病人的病情不盡相同,即使『病名』相同,但由於治療的條件及內容每個人都會有很大的不同,請勿拿此醫案去類比自己的病情去要求任何醫生比照辦理。
善用脈證,療效加倍。真的嗎?
下面我們就來舉例,是否真能如此-
此案
因便血至大醫院受檢,被確診為大腸癌第四期,已轉移肝臟末期,立即住院化療一個療程,然後在大腸丶肝開刀切除癌細胞,後用電燒,術後又化療一個療程,不到一年肝癌擴大到12cm,造成黃疸丶腹水丶水腫,再度手術由腹腔裝引流管,先降黃疸到3以下,再做標靶配合化療,盼望等癌腫瘤縮小些再次開刀切除⋯。
最後要再做一次提醒的是,任何的醫療方法都無法做到100%,為醫者都只能盡力,尤其癌症是極度棘手的絕症,並無法做到讓每個病人都滿意,同時本部落格也不反對大型醫院的各項治療方法,請自行卓參,同時於讀取本文之前請先看清楚文章起頭寫在前面的警語,譬如下面這一句,感恩 !!!
即便醫丶病之間都已充分合作亦可能因病情已超乎人力可挽回的程度,而無法產生預期的效果。
「由上可知:仲景「脈」「證」併治學問的精義,乃在於脈證合參之後的互補有無,不在於方證對應、對症套方的囫圇吞棗」。
〝醫案內容正考慮預備集結出書,詳細的用藥思路與機轉,請詳觀書中內容 〞
*醫案資料皆經患者書面授權才予PO出。
圖.文版權皆為鄭醫師所有,皆有整頁翻拍存檔留證,未獲同意,請勿轉載,甘溫蛤~